契稅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契稅滯納金,這種款項在很久以前就已經存在,但是這并不是一種處罰,它是針對一些沒有按照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人來實行的,滯納金的繳納是要按照滯納的天數,按照一定的比率來核算的,沒有任何的亂收費的定義出現。那么下面就來看看關于契稅滯納金的相關知識吧。
一、契稅滯納金計算起始日期的確定
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征收機關核定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這就是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如果納稅人為申報繳納稅款,那么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就是納稅人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
二、契稅滯納金的適用比例
根據國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yè)稅、牧業(y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征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執(zhí)行的通知》的規(guī)定來說,凡稅款滯納這類的行為是發(fā)生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的,按照原來的《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要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
另一種情況就是,稅款滯納是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發(fā)生的,那么就要按照《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三、契稅滯納金的繳納法
納稅人應該從納稅義務發(fā)生的那一天開始,十天之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且在契稅征收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之內繳納相應的稅款,如果沒有按時交納,那么滯納金就是每日增加繳納萬分之五。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本篇百科將為你介紹契稅滯納金怎么算、契稅滯納金是多少、契稅滯納金怎么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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